冒卡瑶
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书名。中国历代记录史事的纪传体史书总称。历朝重视,多为官修,称正史。魏晋称《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为《三史》;唐以《史记》、《汉书》、《后汉书》(代已失传的《东观汉记》)、《三国志》、《晋书》
伊斯兰教内的一种赋税。阿拉伯语意译,音译“扎卡特”。为穆斯林“五功”之一。中国穆斯林称为“功课”。是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即奉“真主”命令征收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是为了“隆施济以防聚敛”。伊斯兰
战国时期中山国大臣。机智多谋,长期为中山国的利益而游说于大国之间。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在韩、燕、魏、赵、中山五国结盟“相王”期间,受中山王和相邦蓝诸君(一说即司马赒)的派遣,奔
藏语音译,又译作“岸奔”,意为“财务官”或“度支官”。唐永徽四年(653)已见史载。香雄地区即设有此官。吐蕃政权建立后,曾设“岸奔榼苏户属劫罗末论”,意为“内府理财官”。在吐蕃占领区河陇及新疆部分地区
书名。传记体著作。①罗卜藏普棱列著。他是哲布尊丹巴一世之弟子,称扎雅班第达活佛。以年为序,记叙哲布尊丹巴一世自1638年至1702年的行事。是第一个记叙者,哲布尊丹巴一世生平的作者。初从蒙文写成的,木
?—172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札萨克亲王※善巴从子。康熙三十年(1691),赴多伦诺尔(今内蒙古多伦县北上都河西南岸)会盟,封札萨克辅国公。三十五年
清代台湾高山族地区的“番租”代办人。由高山族村社头人雇佣汉人经理,在村社设有办事处,代“番社”向佃户摧收社租,缴“番饷”、办差役及与地方官府文件来往等事宜。多有侵占“番租”行为。
见“兀惹”(107页)。
辽代管理煮盐和售盐事务的机构。会同元年(938),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给契丹,契丹始得河间煮海盐之利,乃置此院于香河县,于是燕云以北暂食沧盐。
? —386代国宗室。鲜卑拓跋氏。代国君主※拓跋什翼犍少子,北魏太祖道武帝※拓跋珪之叔。建国三十九年(376),父败亡后,以年长,为前秦将苻洛逼徙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受苻坚礼遇,入太学读书。后为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