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即“东海女真”(515页)。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即“去特若尸逐就单于”(474页)。
藏族民间传统节日。又称“旺果节”。“望果”,藏语音译,意为“转地头”。流行于西藏、青海、四川农区。一般在谷物成熟之前择一吉日举行。为期1—3天,无固定日期,相传在公元5世纪末,藏王布德贡杰为确保粮食丰
壮族地区名胜古迹。位于广西宜山县城北郊。因洞内幽深曲折,姿态万千,有条状如白龙的石柱拔地而起,故名。咸丰九年(1859)秋,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其母是壮族)率军回桂,在庆远府治宜山县驻扎达8月之久。次
古水名。《汉书》已见其名。简称大辽,即今辽河。其流长,或以东辽河及辽河计之,或言为西拉木伦河、西辽河及辽河之全程。此水大体为东胡族系与貊、肃慎系各族分界处。
①辽封爵。会同二年(939),太宗次子耶律罨撒葛受封,兄穆宗(耶律述律)在位时委以国政。后谋乱,事泄,贬西北边戍,景宗(耶律贤)即位,召还。保宁四年(972)病死。 ②元朝封爵。天历元年(1328),
1796—?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作格泽卫地方的塘噶尔氏族。7岁随部落迁到科采。嘉庆十四年(1809),入经院,拜萨拉噶居为师,从《赤白显色》学级起,连续担任学级导师11年。从贡塘·嘉贝样受沙
县名。位于贵州东南部。元朝时,置偏桥中寨蛮夷军民长官司、德胜寨偏桥四甲等处长官司、施秉前江等处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以偏桥中寨故地置偏桥长官司,以施秉前江故地置施秉蛮夷长官司,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坡陀”,即“地面不平坦”之意。金代女真人不论男女,皆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撒改之子※完颜宗宪本名阿懒,海陵王之昭妃亦名阿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