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我国鄂伦春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主要分布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和塔河、呼玛、逊克、嘉荫等县。鄂伦春多半聚居。聚居地区的鄂伦春族大部分都使
见“启台部”(1174页)。
契丹外戚族帐名。《契丹国志·族姓原始》称:“番法,王族惟以后族通婚。”后族在契丹统治集团中具特殊重要地位。据《辽史·外戚表》:“契丹外戚,其先曰※二审密氏:曰※拔里,曰※乙室已。……拔里二房,曰大父、
?—1359钦察汗国第十二代汗。又译孛儿帖别乞、毕儿谛伯克。蒙古孛儿只斤氏。※拔都汗后裔,※札你别汗子。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一说十五年),随父攻阿捷尔拜疆,次年,其父还师萨莱后,受命留镇该地。闻
?—1728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本名阿尔布巴·多吉杰布,又称贝子阿沛·多吉杰布,藏史一般称噶伦阿沛。西藏工布人。藏族。拉藏汗执政时,任噶伦,总理政务。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侵
蒙古国和元代对汉军中出兵户的称呼。蒙古灭金后,征原金境汉人、契丹人、女真人当兵,组成汉军。其制按贫富、丁壮多寡摊派,富家有丁力者每户出兵1名,称独户军;贫家合2、3户出兵1名,丁力强之出兵者称正军户,
即“优合”(798页)。
即“乙林免”(4页)。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
亦作偏马喀温、白马杠、白马棍、白马归,藏语音译,意为“庄严的莲花”。古地名。在今西藏自治区墨脱县境内。为著名的佛教圣地。成书于14世纪的著名藏文经典《甘珠尔》里有“佛之净土白马岗,圣地之中最殊胜”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