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彝族的自称。亦作阿格濮。他称阿哲。原为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的弥勒、开远、易门、通海、双柏、华宁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719唐代粟末靺鞨首领,渤海国创始人。唐总章元年(668),高丽亡,其部(栗末靺鞨的一支)迁居营州(今辽宁朝阳市)。万岁通天元年(696)五月,因不堪营州都督赵翙侵侮,随父※乞乞仲象(一说即祚荣)
见“划离部”(755页)。
木制神偶的统称。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旧时信仰和供奉的神很多,多数神偶以木削制,也有画在布或纸上,绣在布或兽皮上的。用木必须是松木,据说神都愿意住在松木内。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景宗※彰愍宫。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1548—1604明代女书画家、剧作家。号湘兰,字元(或玄)儿,小字月娇。金陵(今南京市)人。回族。姊妹四人中最小,人称“四娘”。曾为秦淮歌妓,性喜轻侠。工笔札,通文辞。与文学家王稚登(百谷)友善。工
即“和硕”(14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