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亦称“奉天将军”,全称“镇守奉天等处将军”。清代奉天地区军事和行政的最高长官。武职从一品。顺治元年(1644)八月,世祖福临拟迁都北京时,命内大臣何洛会统辖八旗满洲、蒙古、汉军800兵留守盛京(今辽宁
1760—1820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乾隆帝第十五子。1796—1820年在位,年号嘉庆。乾隆间,封嘉亲王,册封为皇太子。时土地高度集中,河患频仍,财政拮据,军备废弛,流民大量涌现,官吏贪污腐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中统三年(1262),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孙爪都始封,授驼纽金镀银印。至元十三年(1276),改赐螭纽金印。别里古台曾孙彻里帖木儿及其子按浑察、子浑都帖木儿
见“哥鲁瓦嘉木措”(1836页)。
见“萧特末”(1998页)。
西域古地名。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长春真人西游记》云:邪米思干(撒马尔罕)大城,西辽时,名为河中府。耶律楚材《再用韵纪西游事》诗“河中花木蔽春山”句下自注:“西域寻思干(撒马尔罕),西辽目
401—422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子。天兴六年(403),封河南王。五岁时,曾射中雀于父前,及长,武艺绝人。与阳平王拓跋熙等并督诸军讲武,众咸服其勇。有7子,均任职受封。
地名。位于黑龙江右岸,在齐齐哈尔城东北850里,即今黑龙江爱辉县南老城(瑷珲)。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置。初“植木城”,周千步,4门,环城有重壕。移黑龙江将军驻守。二十九年,将军移驻黑尔根(今黑龙
清末在内蒙古地区推行的一项筹边政策。始行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辛丑条约后,清政府为筹集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巨额赔款,推行“练兵筹饷”等“新政”,以“移民实边”为内蒙古“新政”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以筹
见“越里笃”(21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