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侯利
十六国时期敕勒(高车)斛律部首领。北齐名将※斛律金之高祖。其部原居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为※“高车六种”之一。北魏天兴五年(402),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者仅十之二三。率残部归附北魏,受封孟都公。史称其“质直勇健过人,奋戈陷阵,有异于众”。“处女歌谣云:‘求良夫,当如倍侯。’其服众如此。”善用五十蓍筮吉凶,深得拓跋珪赏识,命其少子曷堂内侍。卒,谥忠壮王。
十六国时期敕勒(高车)斛律部首领。北齐名将※斛律金之高祖。其部原居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为※“高车六种”之一。北魏天兴五年(402),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者仅十之二三。率残部归附北魏,受封孟都公。史称其“质直勇健过人,奋戈陷阵,有异于众”。“处女歌谣云:‘求良夫,当如倍侯。’其服众如此。”善用五十蓍筮吉凶,深得拓跋珪赏识,命其少子曷堂内侍。卒,谥忠壮王。
晋代休屠胡(屠各胡)首领。黄石(治今宁夏固原县东南)人。元帝太兴二年(319),聚众数千,起兵于新平(治今陕西彬县)、扶风(治今陕西泾阳县西北),归附于晋王司马保,据草壁(今甘肃灵台县附近),其将分据
清代所设的兵防哨所。①边地卡伦,置于东北、蒙古、新疆等要隘处所,设官兵守望,以时传报要情。平日,登城了望;紧急时或阴晦天,令分遣远哨。其官兵,各隶相关地区的将军、大臣,由其派员加以巡查。乾隆(1736
见“王甲部”(206页)。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第拉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第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喜拉逊河相近。
见“湘水”(2277页)。
清末新疆官署名。光绪十八年(1892)置。治所在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不久改称转运抚辑局,主要负责管理地方治安和转运军粮等事务。由喀什提督和喀什道台委派旗官一名管理局务,为当地军政长
见“仆固俊”(318页)。
见“好屯卫”(9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