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参见“督”(2356页)。
新疆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乌兹别克语,意为初步订婚。送礼仪式只能妇女参加。一般由男方母亲和几位女性亲友组成。礼物包括衣料、砖茶、食糖及自制糕点等物。当男方母亲把带来的礼物用托盘恭敬地放在女方母亲面前时,
见“回离保”(781页)。
元代地名。岭北地区重要屯田基地之一,与称海齐名。位于岭北行省西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一作二十二年),并和林屯田军千人入五条河。成宗大德三年(1299)并于称海。仁宗延祐三年(1316),罢称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1182—1251乌思藏著名高僧。藏传佛教萨迦教派萨斯迦五祖之第四祖。出身于藏地区萨斯迦款氏家庭。原名班丹顿朱,幼从师受戒,出家学法,改名公哥监藏(又作贡噶坚赞)。宋嘉泰四年(藏历木鼠年,1204),
?—1191金大臣。本名习显。女真族。徒单氏。汾阳军节度使况者之子,左丞相※完颜希尹之甥。其先金源县(治今辽宁朝阳县西北喀喇沁)人,后徙居比古土之地,后随猛安徙山东,占籍莱州(今山东掖县)。善骑射,有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合里也为天祚皇帝※永昌宫下之一瓦里。
古族名。又作锅圈苗、锅圈革老。以妇女发型如锅圈得名。此称始见于清代。今统称为※仡佬族。主要分布在贵州安顺、大定(今大方县)、平远(今织金县)等地。男子以葛织斜文布为衣。妇女用青布笼发成锅圈状,着短衣、
书名。广西地方志与民族志。10卷。明曹学铨(1574—1647,字能始,号石苍,侯官,今福建福州人,汉族)撰。是书据史书、方志写成,内容记述广西建置沿革、各府州县情况及左、右江土司制度。名府州县均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