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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五流血事件

解放前国民党镇压新疆三区革命力量的事件。1947年2月20日,部分维吾尔族青年,为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迪化(今乌鲁木齐)“维文会”(维吾尔文化促进会)集会,强烈谴责国民党在新疆的罪行,并在会后组织示威游行,向省府秘书长刘孟纯提出30余条要求。次日,又组织5000人继续游行,提出50条要求。主要内容是:将国民党军撤出新疆,军队不要干政,在阿克苏和喀什成立民族军,以民主方式重新进行民选,撤换迪化区专员哈德万、省府副秘书长萨力士、哈密区专员尧乐博斯、和阗区专员奴尔别克(郝登榜)等职务,改革商业银行,救济失业群众等。事件发生后,联合政府内部以副主席阿合买提江、包尔汉为代表的部分人表示支持群众,以秘书长刘孟纯等为代表的少数人则坚决反对。双方坚持不下。24日,刘孟纯等偕同国民党军政要员宋希濂派军警、省党部和西北行营人员、三青团员,混入从三区逃至迪化的难民中策动请愿,高喊“打倒阿合买提江、阿巴索夫”。25日,又再次组织汉、回、哈萨克等各族万余人到省政府请愿,并提出16条要求要阿合买提江解答。但当阿合买提江到场讲话时,却遭到破坏分子阻挠。在骚乱中,包尔汉的司机等数人被打死打伤。后因宋希濂恐事态扩大,派人将阿合买提江和包尔汉护送回府,始罢,但却借此大搞白色恐怖。由于反动派挑拨,各民族矛盾自此进一步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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