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摄丹丕尼玛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金代村社中主首的辅助人员。佐主首巡警盗贼。详见“主首”(620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
1592—1634明代蒙古末代可汗。又作陵丹巴图尔台吉、灵丹、民旦等,号库图克图汗,明朝人译作虎墩兔憨。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八世孙,※布延彻辰汗长孙。万历三十一年(1603),祖父卒,因其父莽和克台
县名。位于贵州省中部。战国时为且兰国邑。秦为象郡且兰县。汉初复为且兰国邑。元朔三年(前126),置且兰县,元鼎六年(前111),为牂牁郡治。隋以其地置宾化县。元置平月长官司,属管番民总管府。明洪武十四
赫哲族的历法。流行于黑龙江富锦市等地。一年分为12个月,月无大小,皆为30天。记日方法,用30根小木条或竹片,削成同样长、宽、厚,中间穿孔聚拢到绳的一头平挂起来,过一天向绳另一端移动一根,移完为一月。
参见“穹庐”(1535页)。
在今河北张家口市一带,一说为宣化县境内。东晋咸和二年(327),拓跋纥那率军与后赵战于句注陉(今山西代县西北句注山)北,不利,迁居于此。北魏时属于郊甸范围之内。永兴五年(413),奚斤等破越勤倍尼部于
见“宇文觉”(897页)。
即“论弓仁”(923页)。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