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玛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称“乌玛官”,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但到解放前,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长子继位时有发生,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
景颇语音译,意为“幼子种”。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山官制社会中对规定由幼子继承山官的称谓。过去景颇族地区普遍实行幼子继承制,故幼子在家中的地位通常比诸子高,在山官家中,长子、次子长大后大多离家开拓新辖区,山官之位只能由幼子继承,称“乌玛官”,被人们视为正统的山官。但到解放前,一些地区对这种幼子继承山官的制度已不甚严格,长子继位时有发生,且有诸子为争夺官位的继承而相互残杀的事例。
辽道宗朝大臣。字耶宁。契丹族。楮特部人。南府宰相萧高八子。性沉毅,笃学善辨。兴宗时入仕,累迁左中丞。重熙十五年(1046),任兴宗长子燕赵国王耶律弘基(道宗)傅,辅导以礼。十七年(1048),迁北院枢
见“黑车子室韦”(第 页)。
?—1193金宗室、大臣。又作完颜允蹈。本名银术可、初名石狗儿。女真族。完颜氏。金世宗子。大定十一年(1171),封滕王。十二月,进封徐王。二十五年(1185),加开府仪同三司。翌年,为大兴尹。二十九
见“第巴”(2071页)。
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2538页)。
见“乞合都”(123页)。
1394—1468明朝将领。原名哈剌,字允诚。蒙古族。祖籍凉州(今甘肃武威),永昌百户毛宝子。自曾祖哈剌歹于洪武元年(1368)投明后,世代任军职。永乐十一年(1413),袭父职。史称“袭职时,年二十
壮语音译。壮族女巫称谓。亦称“都雅”。意为“巫婆”、“鬼婆”。流行于广西。其年轻时常被推选为“囊海”(扮月姑),到中老年后就自称能通鬼神,附近民妇遂带着米、钱、鸡等来向其问卜,久之便成为职业或半职业的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札布噶河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乌里雅苏台军营城界,西至巴噶图尔根接辉特旗界,南至库勒根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席喇乌苏接本部左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雍
即“哈剌嗔”(16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