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古论
即“吾古论”(1046页)。
即“吾古论”(1046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
清代六部侍郎。参见“阿礼哈昂邦”(1235页)。
即“吴凌云”(1075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牧地东界敖汉旗,西界正蓝旗,南界皇庄屯,北界翁牛特旗。元属大宁路,明初隶大宁都指挥使司,后为察哈尔所据。天聪年间,喀喇沁部长苏布地偕从叔色棱等降后金。九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十五府之一。因近吉林哈达岭(亦称长岭)得名。领瑕、河二州。治瑕州,故址在今吉林省桦甸县城东北8华里之苏密城;亦有他说:一说为该省海龙县西南之山城镇山城(亦名北山城子),一说在辽宁省清
唐代罗甸王。系汉牂牁“黑卢鹿”默部第四十七世首领,称“鬼主”。开成元年(836)内附。会昌(841—846)中,封袭罗甸王,世有罗甸(今贵州省南部罗甸县地区),为贵州彝族先民之一支。
见“佟佳江”(1095页)。
见“倒瓦答失里”(1887页)。
渤海王国置。因地近涑沫江(一作粟末水,今第二松花江)而得名。为渤海三独奏州之一。州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吉林市附近(有具体说其在市北乌拉街西土城子)。辽灭渤海后,其民被迁居辽东半岛,仍以原州名置州统之
即“吉里迷”(6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