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鹘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参见“中国犹太人”(297页)。
见“庆云山”(879页)。
即“都定臣”(1816页)。
即“雅库特”(2197页)。
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
契丹、女真礼俗。又作排食抛盏。一说为※烧饭的同义语,详见该条(2038页);一说不然,《辽史·礼志》记祭山仪:“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稳东向掷之。”是为抛盏。
①(1465—1504)东察合台汗国可汗。蒙古族。※羽奴思汗次子(《明史》作阿力之子,不确)。羽奴思汗长期生活于塔什干,一些不惯于城市生活的蒙古人拥阿黑麻逃回蒙兀儿斯坦。1487年羽奴思汗卒,长子※马
我国自称尔苏的藏族中一部分人曾使用过的一种文字。尔苏语称之为“扎拉玛”。传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甘洛、越西、冕宁,雅安地区的汉源、石棉等地。沙巴文是尔苏人中从事宗教活动的沙巴们使用的图画文字。沙巴
指契丹皇帝四季游动时处理公务和居住的牙帐。《辽史·营卫志》记其形制:“木柱竹榱,以毡为盖,彩绘韬柱,锦为壁衣,加绯绣额。又以黄布绣龙为地障,窗、槅皆以毡为之,傅以黄油绢。基高尺余,两厢廊庑亦以毡盖,无
见“元诩”(227页)。
参见“百越”(7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