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增多杰
见“达延汗”(726页)。
见“达延汗”(726页)。
明代滇西南九个重要土司的总称。“三宣”指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六慰”指缅甸、孟养、八百大甸、车里、木邦、老挝六宣慰使司。先后置于洪武十九年(1386)至万历三十四年(1606)之间。参见各条。
参见“八宿”(22页)。
?—1681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先世乌斯藏加渴人,明封颁宣慰使,世袭土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平定全蜀,以首倡投诚,缴宣慰使印,奉旨给瓦寺安抚使印、号纸一道。康熙二年(1663),以杂谷阿朋作
①见“耶律敌鲁”(1318页)。 ②见“耶律的禄”(1315页)。
见“铁木哥斡赤斤”(1880页)。
契丹语官名。又译作“乌鲁骨”。一说源于突厥语“邬落”(“驿马”之意)。掌群牧。一说会同元年(938)后改为“群牧使”。女真立国,仍设是职。《金史·百官志》称:“乌鲁骨之下有扫稳脱朵,……皆踵辽官名也。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原籍喀什噶尔(今喀什)。※张格尔弟巴布顶之子。自幼与父避居浩罕。咸丰二年(1852)夏,与倭里罕等纠众先后4次窜犯喀什噶尔、乌什等处卡伦和村庄,被击败。五年(18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明代从事蒙古语文翻译的机构。永乐五年(1407)设置。隶四夷馆。办理明廷下达的敕谕、各地蒙古与明廷往复的奏折以及朝贡活动等翻译事项。清初废置,有《鞑靼馆杂字》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