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屯城
见“伊循城”(806页)。
见“伊循城”(806页)。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260页)。
见“马湖蛮”(178页)。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对偶婚制。建立阿注关系的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亦无共同经济基础,生产生活均处于各自家庭。男子夜至女家去过偶居生活,次晨回母家。偶居所生子女属女方,由女子
参见“议榔”(614页)。
见“阿兴喇嘛”(1222页)。
宋代壮族地区古镇。领地不详。治所在今上思县南部。元改寨为州,属思明路。明改为土巡检司。清因之,属南宁府。为壮族聚居区。
州名。本唐保静县,五代后汉以静边羁縻州(在银州,今陕西米脂县境)改置,隶定难节度,宋废为保静镇。宋咸平四年(1001),李继迁攻取后又置,治所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县境。元废。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其中三宫设有闸撒。合不频尼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闸撒。此词语可分离使用,辽太祖※弘义宫、世宗※积庆宫、应天皇太后※长
亦称“乌吉乌纲”。景颇语音译,意为“拉牛”。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因某一纠纷引起的家族与家族、村寨与村寨及至“山官”辖区之间的武装抢牛事件的泛称。汉称“拉事”。大多因人命、杀伤牲畜、盗窃及债务与婚姻
见“黑车子室韦”(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