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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译陀满、陀。女真部落和姓氏之一。部人居咸平路窟吐忽河(今浑河上游)等地。
又译陀满、陀。女真部落和姓氏之一。部人居咸平路窟吐忽河(今浑河上游)等地。
清内蒙古诸盟之一。以会盟地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境内哲里木山,故名。隶理藩院。辖科尔沁六旗,扎赉特、杜尔伯特各一旗,郭尔罗斯二旗,共四部十旗。南界盛京边墙,北接黑龙江将军辖界,东界吉林打牲乌拉,西界昭乌达盟
亦作出国界。罪名。汉律,诸侯王列侯不得擅离封国地界,违者以出界或出国界论处。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终陵侯华禄,“孝景四年,坐出界,耐为司寇”。又,宁严侯魏指,“三年,坐出国界免”。
①官署名。清代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顺治十四年(1657)置。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所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书吏十九人。另有海防同知
书名。清沈炳震撰。十二卷。炳震以是表所列官爵谥号,漏略错误,庞杂混乱。乃取经史所载,可为援据者,详为校正,别为一册。然唐人文集碑刻可资考证者甚多,未尝引用,故钱大昕于跋中深为不满。
又称回人佐领。清代由叶尔羌等处迁京居住之维吾尔人编立之佐领,隶正白旗包衣第五参领。佐领下回人准任五品以下武职,不得为文官。
书名。明西藏阐化王扎巴坚赞撰。本文一篇,附录十一篇。成书年代不详,一说宣德六年(1431)。此书历叙朗氏家族起源的神奇传说,记载该家族近三十名僧人游方、建寺、传法及与王族和各地首领交结的主要事迹。附录
清盐引课之一。盐商支盐出场,缴纳之筑包、搬运等费。每包斤数有定额,按额征课。
即“宋君偃”。
撒拉族祖先。撒鲁尔后裔阿干罕之子。元时率族人从中亚撒马尔罕一带迁至今青海循化定居。撒拉人尊称为尕勒莽得都尼或尕勒莽正申巴巴。其墓在循化街子。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即会计司。见“会计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