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飞恩例
见“龙飞榜”。
见“龙飞榜”。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指内外官缺出,差委品级相近官员代理其职之制。尚书、侍郎、京堂之署缺办理者皆由特简。总督、巡抚印务。互相署缺。藩、臬印务或互相署理,或藩以臬署,臬以道署。同知以下印务,由督抚委署。其各
官署名。西晋置,隶御史台。设侍御史掌其事。东晋省。
官名。北齐置,为三京县令之一、参见“邺县令”。
参见“九卿”。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仪卫之事。原称龙翔军,海陵王正隆二年 (1157) 改名神卫军,世宗大定二年 (1162) 改称拱卫直使司。设使、副使统领司事。大定五年,以使为都指挥使,副使为副都指挥使,
尚书令、 仆射合称。 《晋书·周传》: “若不三司,便应令仆邪? ”
文书名。即奏折之抄件。详“奏折”。
以官为氏的宗族,世袭官职。《左传·隐公八年》: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永昌元年(公元689年)诏举,彭景直及第。
见“开封府界提点”。官名。宋置,掌察畿内县镇刑狱、盗贼、场务、河渠之事。见《宋史·职官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