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浙江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设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二人,以同知、通判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一人,总领三卫之事,品秩同太中大夫 (从四品) ,不久改三卫侍郎。武职侍从官名。宋置,见“三卫官”。
检察,对官吏违法违纪的检察纠正。《后汉书·皇甫规传》:“在位素餐,尚书怠职,有司依违,莫肯纠察,故使陛下专受诌謏之言,不闻户牖之外。”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置于礼制馆,员额五人;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又于国史馆置主任编纂四人,地位在总编纂之下。
官名。即度支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度支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22年)改度支郎中为司度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官名。北周置。太子宫尹下大夫副职,亦称小宫尹。佐太子宫尹辅佐太子。正三命。
清朝捐钱授官之章程。初由补充军饷、兴办工程及赈济之需,准富民献纳款项,依例奖叙,后遂列为正项收入,明订章程及价格,如“河工捐例”、”海防捐例”等。是为暂行事例。又有捐贡监、衔封、加级、纪录等为现行事例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武宗至大二年(1309),掌阿速军士。置营潮河、苏沽川(古北口内),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设官同左阿速卫 。下辖行军、把门千户所九翼。官署名。元置,是侍卫亲军
官名,东汉灵帝初置,掌骥厩,主养郡国征调来的好马。见《后汉书·孝灵帝纪》,参看“骥厩”条。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协助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