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令
元代驿站的站官。设于大站,员额一至二人,以杂职人员充任,受敕,颁给俸禄。
元代驿站的站官。设于大站,员额一至二人,以杂职人员充任,受敕,颁给俸禄。
满语官名。汉译为“内大臣”。清朝侍卫处设,地位低于领侍卫内大臣。
太平天国官类名,即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典官。见“典官”。
官名。明、清各府道纪司之主官。掌理各府之道众,颁发度牒。明洪武十五年 (1382)设,一人,从九品,无俸禄。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一人,未入流。选通晓经义、恪守清规者充任。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采购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及邮电航各种材料起见,设立购料委员会。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交通部购料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七至十一人,由部长
官名。即宫闱令。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
即“直隶清吏司”。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民政教化。《管子·五行》: “出国司徒令,命顺民之功力以养五谷。”
杂任职名。唐置,属中书省,员额二十人。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