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建设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掌理首都建设事宜。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八日公布《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并指定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四至六人,主持本会事务;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办事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本会裁撤。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掌理首都建设事宜。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八日公布《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并指定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四至六人,主持本会事务;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办事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本会裁撤。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汉书·刘向传》有“章交公车,人满北军”之语,注引如淳说:“《汉仪注》:中垒校尉主北军垒门内,尉一人主上书者狱。上章公车,有不如法者,以付北军尉,北军尉以法治之。”东汉废。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从九品,二十四掌之一。唐沿置,属尚服局。员二人,正八品,为司衣、典衣之佐,协掌衣服首饰之事。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金皆置,正八品,掌御用衣服首饰等。见《新唐书·
道官名。明清置,属道录司。秩从六品,左右各一人。
官署名。明清工部所属之铸钱机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于应天初设。明洪武十三年(1380)隶工部。嘉靖(1522—1566)中以京师城东石大人胡同为鼓铸公署,以虞衡司员外郎领其事。下设局大使
官名。周置,也写作饎人,掌炊事。《周礼·地官·人》:“人,掌凡祭祀共(供)盛,共王及后之六食;凡宾客共其簠簋之食。”
即“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总统大臣”。
官名。金大乐署令所属,正八品,掌乐工部籍。
官名。三国蜀置。统兵,位在前、后、左右护军上。后主建兴十二年(234),诸葛亮卒,姜维还成都,自中监军、征西将军迁任,兼辅汉将军,统领诸军。官名,三国蜀置,掌统兵监军事,位在前后左右护军上。《三国志·
吏部郎中、员外郎通称。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参掌四选之事。以知府资序以上人充郎中,未及者为员外郎。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罢权摄、添差郎官。凡初进拟,仅称吏部郎官; 及拟告身
皇储妃位号。北魏置。《魏书·刘芳传》:“芳乃称其族子长文之女,高祖乃为(太子)恂娉之,与郑懿女对为左右孺子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