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台令
官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五陵台,五陵令改为五陵台令,升一阶,各置一员,从五品上,掌守卫帝王山陵。初隶太常寺,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改隶宗正寺,天宝十二年载复隶太常寺,德宗至德二载(757)复隶宗正寺,代宗永泰元年(765)又隶太常寺,大历二年(767)再隶宗正寺不改。宋朝沿置,掌陵园守护管理,以河南府巩县或永安县(俱属今河南讯县)令兼任。
官名。唐置,从五品上,掌守陵墓,为陵台主官。参看“陵台”条。
官名。唐玄宗天宝十三载(754)改献、昭,乾、定、桥五陵署为五陵台,五陵令改为五陵台令,升一阶,各置一员,从五品上,掌守卫帝王山陵。初隶太常寺,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改隶宗正寺,天宝十二年载复隶太常寺,德宗至德二载(757)复隶宗正寺,代宗永泰元年(765)又隶太常寺,大历二年(767)再隶宗正寺不改。宋朝沿置,掌陵园守护管理,以河南府巩县或永安县(俱属今河南讯县)令兼任。
官名。唐置,从五品上,掌守陵墓,为陵台主官。参看“陵台”条。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彩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为掌守仓库的小官吏。《史记·货殖列传》:“宣曲任氏之先,为督道仓吏。”注:“韦昭曰:督道,秦时边县名。”
官阶等级。《商君书·境内》: “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
官署名。又称“总办秋审处”。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雍正十二年 (1734) 设。原以广西、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即录各省狱囚) 之案。至是,始遣各司满、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后又设协办四人。乾隆十九年
少数民族首领名。岭南少数民族,俗好相杀,欲相攻则鸣铜鼓,到者如云。有鼓者号为“都老”。俚人呼其所尊为“倒老”。都老、倒老意思相同。见《隋书·地理志下》。
见“内放”。授任地方官。《后汉书·孝安帝纪》:“公府通调,令得外补。”
官名。辽朝置。又作麻普。县令之副,原称县达剌干,会同元年(938),太宗改制,称马步。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四人,秩从八品。掌王府缮造修葺之事。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为太史局次官,造五官正以上艺业优秀资考较深者充任。
见“两京郊社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