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试
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三级考试。凡经县试、府试两级考试录取的童生,即可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别称提督学院,故名。录取者即可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
明清时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明制,两京浙江设学院,余设学道,清初因之, 后各省均改为学院, 院试由经过府试录取的士子参加,以学政主持考试,及格者分入府州县学肄业,称为附生,为初级生员,其后年久资深有廪生、贡生等名目。
清朝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第三级考试。凡经县试、府试两级考试录取的童生,即可参加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因学政别称提督学院,故名。录取者即可入府、州、县学,成为生员。
明清时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明制,两京浙江设学院,余设学道,清初因之, 后各省均改为学院, 院试由经过府试录取的士子参加,以学政主持考试,及格者分入府州县学肄业,称为附生,为初级生员,其后年久资深有廪生、贡生等名目。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川师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明朝于军务繁多、地位冲要之处置。简称行都司,制同都指挥使司。设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二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四人,正三品,及经历司经历、断事司断事等官。共有陕西(驻河州)、山西(驻大
官名。北魏置,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八一《韩震墓志阴》:“(韩震)母东燕俟文氏,内行给事侯文成女。”参见“给事”。
官名。亦称大理寺丞。北魏或有其名。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七品。隋朝置二员,正七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勾检官,与大理正分判狱事。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一丞断事,诸丞共同参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以南北作坊副使改置,为武臣迁转之阶。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改武阶官名,换为武显郎。
官名。① 东汉末曹操为丞相时分长史为左、右,总领相府诸曹。魏晋南北朝相国、丞相府例置。当时司徒府诸曹办理日常事务,司徒或置或缺,其左、右长史常置,统领诸曹。其余诸公唯置长史一员,加崇者方置左、右。秩千
官制用语。即军职转迁。宋制,每遇大礼,殿前、侍卫马步军诸军职,各依次迁补。转至军都指挥使,再迁则遥领刺史; 再迁为厢都指挥使,遥领团练使。若所迁军职已满员,即罢军职,则正为团练使、刺史赴本任,或为他州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三月,“夏遣大使映吴嵬名谕密、副使广乐毛示聿等诣太皇太后进驼、马以谢奠慰。”映吴为嵬名谕密的官称。《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六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军器库副使置,为医官阶官,从七品。金朝为正八品下阶太医官。元朝正七品,为太医散官。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八品下,称成全郎
见“特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