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司员外郎
官名。即“陕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陕西清吏司员外郎”。
清制,凡遇典礼及朝会期,文武百官按品级分班,各依位行礼,称班位。官员上朝时列班的位次。汉制依本秩而定、当时的秩即表示官员地位的高低。魏晋以后,班位在原则上均依本品而定。至隋炀帝时规定,班位以品的高下为
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又称糊名。唐朝,命应试者自糊试卷姓名。北宋太宗淳化三年(992) 殿试,初行糊名考校法。真宗咸平二年(999)礼部试,委官专司封印卷首。仁宗明道二年(1033)诸州解试,亦
因犯罪而罚处劳役的官吏。被降职或处罚的官吏,罪轻的派往远方,罪重的充劳役。《汉书·武帝纪》:“(元狩三年)发谪吏穿昆明池。”注:“师古曰:谪吏,吏有罪者,罚而役之。”
唐末及五代光台钱、光寺钱、光省钱、光院钱之统称,分见各条。
官秩等级。汉置,三国两晋南北朝因之。次于二千石,银印青绶。西汉凡丞相司直、护军都尉、司隶校尉、西域都护、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郡都尉等秩皆比二千石。东汉诸中郎将、光禄大夫、侍中、诸校尉也为比二千石。西汉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县劝学所,员额一至三人,承县知事之命视察全县教育事务。
汉朝郎官的一种,以财物为郎官者之称。《汉书·司马相如传上》:“以赀为郎,事孝景帝,为武骑常侍。”注:“师古曰:赀,财也。以家财多得拜为郎也。武骑常侍秩六百石。”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尚书台(省)诸曹之一。职掌全国粮食仓储出纳之政令、帐目。长官为郎(郎中),资深者称侍郎。魏晋南朝隶度支尚书,北魏前期设尚书为长官,直属尚书省,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复为郎
元代考课官吏的方法之一。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定计年之法, 对于各种官吏,均数计年月以考其殿最,迁转依据皆以日月为准。内任以三十月为满,外任以三岁为满,钱谷典守以二岁为满;而理考通以三十月为通则。
官名。唐朝宰相名号,指三省长官之外他官行宰相事者。《唐会要·名称》: 太宗贞观十七年(643)“高士廉除开府仪同三司,仍同中书门下平章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