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判官
官名。唐朝玄宗天宝(742—756)后置,为防御使属官。五代周世宗显德五年(958)定为准七品官。宋朝沿置,属两使职官,为选人七阶第二阶,选士人充任,三任六考,进士出身者授太子中允,余者授著作佐郎。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阶官名,换儒林郎。辽朝置为防御使司属官。金朝诸防御州皆置,员各一人,正八品,掌签判州事,并专掌通检推排簿籍。
官名。唐朝玄宗天宝(742—756)后置,为防御使属官。五代周世宗显德五年(958)定为准七品官。宋朝沿置,属两使职官,为选人七阶第二阶,选士人充任,三任六考,进士出身者授太子中允,余者授著作佐郎。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阶官名,换儒林郎。辽朝置为防御使司属官。金朝诸防御州皆置,员各一人,正八品,掌签判州事,并专掌通检推排簿籍。
县分职吏名。南朝置,《南史·陈本纪》记陈霸先曾“至建邺,为油库吏。”其职为主管油库。
博士为学官,掌讲授经学。东汉置博士十四家,开办太学。《后汉书·邓张徐张胡列传·徐防传》:“汉承乱秦,经典废绝,本文略存,或无章句。收拾缺遗,建立明经,博征儒术,开置太学。孔圣既远,微旨将绝,故立博士十
宰相职衔。唐朝初年以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共知政事,皆为宰相,中书、门下省长官中书令、侍中皆为正三品官,太宗贞观十七年(643)令太子太保萧瑀、太子詹事李勣同知政事,号为同中书门下三品,意即同于中书令、侍
官名。北魏前期置,尚书省北部曹次官,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魏书·慕容白曜传》:“高宗即位,(白曜) 拜北部下大夫。袭爵,迁北部尚书。”四品上。孝文帝太和 (477—499) 改制废。
二官均为考工令之佐官,助令行施职事。详“考工令”条。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官场用语。宋朝每年由近臣与判流内铨官于尚书省试各司吏人,出律题三道,成绩合格者须口诵所答内容,中者即补正名,理劳考。其自叙劳绩,官员为之陈请者,特免口诵,称为优试。几优试者,皆中选。宋代铨试方式之一。
官名。南齐置,州郡属官。职掌伴送离任长官至其他任所或京师,多由长官亲信担任。
满语官名。即清朝“总管内务府大臣”。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六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