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遗监太监
官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阑遗所,属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改为监,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定秩为正四品。掌收遗失无主认领的人口、奴婢、牲畜与钱物。设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少监、监丞各二人,又有知事、提控案牍、令史、译史等员。
官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阑遗所,属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改为监,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定秩为正四品。掌收遗失无主认领的人口、奴婢、牲畜与钱物。设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少监、监丞各二人,又有知事、提控案牍、令史、译史等员。
兼行长乐卫尉之职事。《后汉书·马援传》:“复以五官中郎将行长乐卫尉事。”长乐卫尉,掌长乐宫门卫士和宫中巡逻。参看“长乐卫尉”条。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为一人,正七品,十三年,改司正。
官署名。清末盐政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 八月设。掌理奉天、直隶、山东、山西盐务。置厅长一人掌厅事,下设参事二人,一、二、三、四等佥事,一、二、三等录事无定员。十一月裁。
宋朝贡举考试之一。又称“秋试”。各路转运司、府、州及国子监、太学,每三年一次于八月十五日举行解试。因考试时间在秋季,故名。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遥辇帐所属军民之政。官署名。辽置,属北面诸帐官,掌遥辇帐所属部族之政。设节度使、节度副使为正副主官。
唐朝宰相处理地方府州事务之公文,谓之堂案。
官名。元末朱元璋于大都督府置,一人,又称佥都督,从三品。吴元年 (1367) 升从二品。洪武十二年 (1379) 再升正二品。十三年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置,恩功寄禄,无定员。凡有公、侯、伯爵者,可
官名。即太卜令。
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长春苑属清河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清河监”。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又称脱思马路元帅府。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置达鲁花赤、万户(元帅)、副达鲁花赤、副万户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