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随
官名。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始置,各监均置,正六品,后渐为次等宦官,受役于有权势的太监。隶司礼监。平日看守六科廊、报水、巡街、礼仪房。夜间奉命寻查火警, 齎送大臣赏赐, 收接表笺礼物等,均为差使。其中为首数人为答应。后用以俗称官场中雇用的仆人。
官名。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始置,各监均置,正六品,后渐为次等宦官,受役于有权势的太监。隶司礼监。平日看守六科廊、报水、巡街、礼仪房。夜间奉命寻查火警, 齎送大臣赏赐, 收接表笺礼物等,均为差使。其中为首数人为答应。后用以俗称官场中雇用的仆人。
官名,掌执法纠察。详“执法刺奸”条。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不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五品。
即“举状”。
周朝谓为天子守土之臣,即诸侯。《礼记·玉藻》: “诸侯之于天子,曰某上之守臣某。”诸侯对天子的自称。《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栾盈)辞于行人曰:天子陪臣盈,得罪于王之守臣,将逃罪。”《礼记·玉藻》:“
官名。即“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
官名。南宋置为左藏南库主管官,以侍从官充任。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原留南京之户部遂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只称户部。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留南京之
官名。即大理丞,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改,增正员为六人,分判狱事。唐朝复名大理丞。
官名。辽朝置。太祖神册五年(920),以康默记为皇都夷离毕,主刑狱。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