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秋宫
本为皇后所居宫名,也用来代指皇后。《后汉书·皇后纪》:“永平三年春,有司奏立长秋宫,帝未有所言。皇太后曰:‘马贵人德冠后宫,即其人也。’遂立为皇后。”
本为皇后所居宫名,也用来代指皇后。《后汉书·皇后纪》:“永平三年春,有司奏立长秋宫,帝未有所言。皇太后曰:‘马贵人德冠后宫,即其人也。’遂立为皇后。”
文书名。清朝书写内阁票拟批答之纸签。其纸幅较题本略小,长七寸余,宽四寸余; 左书满文,右书汉文。
即兼掌城门兵。掌京师城门屯兵。如孔光为太师兼领城门兵。见《西汉会要·职官二》。
官名。州刺史属官,位在别驾从事下。南朝梁、陈置。官品依州等级不同而异,梁自九班至一班,陈自六品至九品。北魏、北齐皆置。一说即“治中从事”。
乡役名。宋朝始置。神宗熙宁元年(1068),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之法。三年,始令民间联比以相保任。每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能力者一人为保长。掌率同保之人维持治安。清朝地方编户中亦设。顺治(1644—16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始置,初属北京苑马寺,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掌蕃养马匹,以备军需。设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下辖汧池、鹿鸣、龙河,长兴四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
即“第二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二领民酋长”。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置各都卫指挥使司断事司,以理军中词讼。洪武八年改各都卫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仍置断事司,设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承办机密,考核司员,筹核经费,典守部库等事宜。置左、右丞各一人掌厅事,并设佥事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小京官二人。
官署名。金、元均置。管理城市民政。金置于诸府、节镇所在地,录事秩正八品。元置于路、府所在地,录事秩正八品。官署名。金置于诸府与节镇,掌同警巡使。设录事一人,秩正八品;判官一人,秩正九品;下设司吏,户一
宋朝诸州役职名。又称知后典。掌受付州县之间往来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