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蛮护军
官名。东晋、南朝置。职掌如将军,而地位略低。统兵,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东晋时桓云、桓冲、桓石秀皆以江州刺史领此职、西阳太守。南朝宋定为六品。庐江、晋熙、西阳太守加此,立府。梁时,南新蔡太守亦加此。陈拟八品,比秩八百石。若单为此职,不兼太守,则减太守一阶,如其上别设将军,亦减一阶。
官名。南朝宋始置,为庐江、晋熙、西阳三太守之一的兼职。南齐沿置,治所在晋熙。梁陈亦置此职,梁制秩第九品。
官名。东晋、南朝置。职掌如将军,而地位略低。统兵,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东晋时桓云、桓冲、桓石秀皆以江州刺史领此职、西阳太守。南朝宋定为六品。庐江、晋熙、西阳太守加此,立府。梁时,南新蔡太守亦加此。陈拟八品,比秩八百石。若单为此职,不兼太守,则减太守一阶,如其上别设将军,亦减一阶。
官名。南朝宋始置,为庐江、晋熙、西阳三太守之一的兼职。南齐沿置,治所在晋熙。梁陈亦置此职,梁制秩第九品。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右治狱置,掌驱磨两推官钱、官物、文书。
唐铨选之制,从“选限”之前的头年五月,便须向各州县下达本届选人资格范围,称为选格。参见“选限”。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司次官,亦称掌朝上士,佐掌朝下大夫掌纠察朝仪及四方非法之事,并收藏臣民交纳的罚金及物品。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官名。见“掌朝下大夫”
阶官名。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九阶,秩从五品下。元十五阶第五阶,从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五品下,称协律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名。北齐为郡、镇属官。隋朝州置。唐朝都督府、三都、州、县皆置一至二员,掌仓储出纳。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参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将军名号。新莽置,屯田北边。《后汉书·赵孝传》: “父普,王莽时为田禾将军。”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屯田守边。《后汉书·赵孝传》:“父普,王莽时为田禾将军。”注:“王莽时置田禾将军,屯田北边。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401),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由鲜卑人担任。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战国秦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参见“真臣邦君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