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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印

铜质官印。汉朝吏秩比二百石以上,比二千石以下的官员皆授铜印,绶带以官秩高低有黑、黄之分。秩比六百石以上,铜印黑绶; 比二百石以上,铜印黄绶。后或沿用。南朝齐尚书令、仆、中书监、令、秘书监、丞、太子二率、诸府长史、卿、尹、丞、尉、中丞、都水使者,诸州刺史,皆铜印。唐制,诸司皆用铜印。宋因之,惟三省、枢密院用银印,六部以下用铜印。清朝由礼部铸印局铸造。中央机构中詹事府、光禄寺、太仆寺、国子监、太医院、武备院、上驷院、奉宸苑,以及各部、院、寺司务厅; 各省按察使司、盐运使司,以及府、州、县等皆用之。印之大小,随各机构地位而定,方、厚不等。多以满、汉两种文字并用,亦有用满、汉、蒙三种文字(如厄鲁特总管)及满蒙二种文字(如察哈尔总管)者。字体有钟鼎、小篆、重露篆等数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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