钩盾鸿池丞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鸿池丞,掌管鸿池。鸿池,《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池名,在洛阳东二十里。”
官名。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鸿池丞,掌管鸿池。鸿池,《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池名,在洛阳东二十里。”
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孝文帝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制定,据《魏书·文帝纪》的记载,其内容为:“三载一考, 考即黜陟。……各令当曹考其优劣,为三等。……上上者迁之, 下下者黜之, 中中者守其本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盟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盟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盟”。
官名,辽国置,属北面官,为北院都统军使司官员,掌北院从军之政令。其佐官有北院副统军使、北院统军都监。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官名。辽置,见“北院都统军司”。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京朝幕职官俸料、祠祭礼物、诸州驿料。
官名。北齐、隋与唐初置,属司农寺,参见该条。
爵名。上大夫别称。战国魏置。《吕氏春秋·慎小》: “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日署表于南门之外。令于邑中曰: “明日有人能偾南门之外表者,仕长大夫。”高诱注: “长大夫,上大夫也。”参见“上大夫”。
官署名。即“广东清吏司”。
官署名。明朝始置。分设于光禄寺、太常寺、国子监下。置典簿。光禄寺二人,从七品; 太常寺二人,正七品; 国子监一人,从八品。清朝沿置,并设于翰林院。设典官各满、汉一人,从八品。参见“典簿”。官署名。其长
官名。武职。春秋始置,为守城门主将。《墨子·号令》: “以吏归敌,队将斩。”孙诒让注:“队将,即四面四门之将。”后世或置或罢,职掌品位不一。秦汉之际领兵作战。南朝时为低级将吏,位在队主下。北宋神宗行将
即“殿中司马督”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