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金部

金部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诸郎曹之一,设郎 (郎中、侍郎) 为长官,隶度支尚书。唯北魏前期置为尚书曹,设尚书、长、郎等官,孝文帝改制后仍为郎曹。掌审核全国库藏钱帛出纳帐籍、钱币铸造及有关度量衡的政令。隋初仍隶度支,文帝开皇三年(583) 改度支为民部,置侍郎、员外郎为正副长官,炀帝改置郎、承务郎。唐朝改民部为户部,遂为户部四司之一,置郎中、员外郎为长贰。历代沿置。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司珍,咸亨元年(670) 复旧; 玄宗天宝十一载(752) 改名司金,肃宗至德二载(757)复旧。玄宗开元(713—741)后置铸钱使,其职渐夺。五代因之。北宋前期无职掌,设判部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郎中、员外郎皆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后,恢复职掌,兼勾考平准、市舶、榷易、商税、茶、盐、香、矾等岁入之数。领左藏、右藏、钱帛、榷易、请给、知杂六案。南宋时,太府寺一度并入。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置为户部四属部之一,主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赃罚之收折,设郎中、员外郎等官。二十三年罢。


官名。掌库藏钱帛金宝、出纳账籍审核及度量衡的政令等。三国时曹魏始置尚书金部郎,其后晋、宋、齐、梁、陈、隋皆沿其制。隋初称金部侍郎,后隋炀帝改称金部郎。北魏改称金部郎中,其后北齐、唐、五代、宋皆沿其制。辽金元不设。另外,隋、唐、五代、宋,还设有金部员外郎。隋有金部承务郎。见《历代职官表·第四表》、《晋书·职官·尚书郎》、《宋书·百官上·尚书令》、《南齐书·百官志·尚书令》、《隋书·百官上·尚书省》、《新唐书·百官一·户部·金部郎中》、《宋史·职官三·户部·金部郎中》、《通典·职官五》。

猜你喜欢

  • 江淮等处营田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学习审理员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外蒙古各级审判处,又热河、察哈尔、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的学习审判员亦称学习审理员,即见习推事之职。

  • 司书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周书·颜之仪传》:“世宗以(之仪)为麟趾学士,稍迁司书上士”。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司书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所掌与司会略同

  • 山后五州都管司

    官署名。始置于辽圣宗统和四年(986),长官为五州都管。属南面边防官,为镇抚云、应等州而设。

  • 二守

    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高氏称为“国之二守”,位为上卿。至春秋后期,改设为右相、左相。

  • 同知南京宣徽院事

    官名。辽代南京宣徽院置,为该院副贰长官,与南京宣徽使共掌南京御前祗应之事。见《辽史·百官志四·南京宣徽院》,参看《辽史·百官志一·宣徽北院、宣徽南院》。

  • 典礼院直学士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八人,简任。襄同学士讨论典礼,参订章制。

  • 户部银行总办

    官名。清末户部银行长官。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定额一人,简任,任期五年。掌管全行事务,并为理事会议长。

  • 复汉将军

    杂号将军名,更始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光武帝纪上》:“壬午,更始复汉将军邓晔、辅汉将军于匡降。”武官名。东汉置,掌征伐,邓晔曾任此职。

  • 军机大臣上行走

    清朝军机大臣的正式名称之一。见“军机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