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东台”。
官名。或称律学博士。三国魏明帝即位(226)始置,教授刑律,谘询法律。两晋廷尉皆置。南朝宋置一员,仍隶廷尉; 南齐沿置; 梁武帝天监四年(505)置胄子律博士,位视员外郎,三班; 陈置胄子律博士,八品
官名。见“公府士曹”。
官名。宋朝讲议司、修政局、实录院皆置,在本部门负责检验故事,进行研究。
亦称职田。隋唐内外职事官俸田之一。隋文帝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给永业田外,“又给职分田”,一品五顷,至五品则为三顷,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 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制,京
见“都军头”。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职司劝课农桑。《晋书·石勒载记下》: “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与典农使者朱表,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长官。宣统元年(1909)设。二人,正三品,以本部左、右丞兼充。掌管理本处,总司清理财政事宜。
1、官名,周朝为六卿之一,掌土地、工程建筑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序官》:“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之分,用于百事。”师古注曰:“冢宰掌邦治,司
官名。殿内省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一员,从五品。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置,为殿内省的佐官。唐武德初改为殿中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