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里正

里正

官名。春秋战国置,为一里之长。主里政,检举善恶。秦及西汉沿置。东汉又称里魁。北魏亦置,管理京师诸坊内事务,每坊内有七、八百户或千户以上,设里正一人,下有二吏; 原为流外四品,宣武帝时为流外勋品。北齐沿置,每坊有里正二人,里吏二人;里吏不常置,尚有隅老四人。隋朝五家为保,保五为闾,皆有正; 畿外则置里正,以比闾正。唐朝因之,百户为里,置里正一人,五里为乡,置耆老一人。里正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查非法、催办赋役。一般由县司选勋官六品以下及白丁清平强干者充任。宋朝里正负责督催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故演变为乡役名。太宗淳化五年(994)规定差乡村第一等户轮充。仁宗至和二年(1055)废。神宗实行保甲法后,保正亦称里正。金、元亦为差役名目。金置里正,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村设主首,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里正由富民出钱雇募强壮可信任者充当,每任一年。元朝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里正、主首均在应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至明朝改为里长。


古代乡里小吏,春秋时八十户为一里,以有治事才能者为里正。秦汉百家为里,里置里正,也称里典、里魁。晋和南朝改称里吏。北魏、北齐、隋、唐、宋皆置,仍称里正。宋以里正、户长等督赋税;宋太宗淳化五年始令各县以一等户为里正,二等户为户长。金、元也设里正,明称里长。见《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什一行而颂声作矣”注:《宋史·食货志上五》、《文献通考·职役一》。

猜你喜欢

  • 率府

    官署名。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左右宗卫率(左右司御卫率)、左右清道率、左右监门率、左右内率置府,号太子十率府,各置率一员、副率一员或二员,并有长史、录事参军事、仓兵(胄)曹参军及司阶、中候、司戈、执戟或监

  • 叙封

    官制用语。宋朝宗室外戚、内外臣僚依不同品级加封其母、妻邑号,如国太夫人、郡太夫人、郡夫人、郡太君、郡君之类,称为叙封。

  • 皮官

    官名。战国置。掌皮革。《滨虹草堂藏古玺印》著录战国官印有“北宫皮官”。朱德熙等《战国铜器铭文中的食官》认为“北宫皮官当是掌六宫皮革之事的职官”。

  • 官名。春秋时楚、吴、邾等国置。楚国或称“大阍”。守门小吏。《左传·昭公五年》:“(楚子曰)若吾以韩起为阍, 以羊舌��为司宫, 足以辱晋, 吾亦得志矣。”《襄公二十九年》吴

  • 挈壸郎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秩正九品下。元十四阶之第十二阶,秩正八品。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以授五官挚壶正。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 直兵

    “直兵曹”或“直兵参军”省称。

  • 县记室

    县门下吏名。北齐京县主记与记室并置,见《隋书·百官志中》。参见“县主记掾”。

  • 三司子司

    官署名统称。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三司所辖三部勾院、都磨勘司、都主辖支收司、拘收司、都理欠司、都凭由司、开拆司诸机构之统称。

  • 试换

    宋朝选任官员考试之一。又称锁厅换试。北宋时,凡武臣愿换文资者,有三员侍从官推荐,即可应试,试法同铨试。南宋高宗绍兴(1131—1162)中,敦武郎以下有两名官员担保,即许应试,试以经义、诗赋。太学生老

  • 提点医药饮食

    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