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官署名。即“都水清吏司”。
①官署名。(1) 西魏、北周地官府置,掌辨九谷之物,管理粮仓,以量国用,长官为中大夫,置一员,有下大夫、上士各一员,统舍人、司禄二上士,神仓、黍仓、稷仓、稻仓、豆仓、麦仓、米仓、盐仓、典、典麹舂、典硙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掌赞礼仪。秩从七品。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位在录事掾和录事史下,掌本曹文书。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南北朝诸府长流贼曹长官。亦称长流贼曹参军、长流参军或长流参军事。
见“作坊使”。官名。宋置,见“作坊使”。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九年(1272),管领玛瑙匠户五百余名,置提举三员。十五年,改为玛瑙提举司。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三国志·孙讨逆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孙策自以统领兵马,但以骑都尉领郡为轻,欲得将军号,乃使人讽(汉献帝所遣议郎王)誧,誧便承制假策明汉将军。”杂号将军
征虏将军,杂号将军名,守征虏将军,即代理征虏将军,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冯异传》:“九年春,祭遵卒,诏异守征虏将军,并将其营。”
官名。元置,掌教儒学生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人。其下有学正、学录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