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大制置发运使
见“发运使”。
见“发运使”。
官名。北周时地官府司仓司长官 (一说以司仓下大夫为长官,未设中大夫职),武帝建德(572—578)初,杜杲曾自司城中大夫迁此职。正五命。其职掌参见“司仓下大夫”。
官名合称。宋朝于人烟繁盛处诸镇置监官,掌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与寨官合称镇寨官。参见“寨官”。
官名。明朝建文(1399—1402)中于郡王府置,二人,以辅弼郡王。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郡王待之以宾师礼。永乐(1403—1424)初罢。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工程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定工程队操法,核议工程队应用军械器具材料,考察所属学堂成绩
官署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七月六日改巡按使为省长,巡按使公署改称省长公署,其内部机构未变,仍设政务厅以辅佐省长掌理全省政务。惟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九月八日公布《废止省长公署政务
官名。东汉宫掖门各置司马一人,属卫尉,秩比千石。据《后汉书·百官志》所载,有南宫南屯司马,主平城门;北宫门苍龙司马,主东门;玄武司马,主玄武门;北屯司马,主北门;北宫朱雀司马,主南掖门;东明司马,主东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右侍士上佐官,正二命。
官名。吐蕃官,曰论茞扈莽,亦号小论,置一人,与大相论茝(亦号大论)统国事。
官名。即督理钱法侍郎。明末於户部置,品秩正三品,与侍郎同。天启五年 (1625) 因钱法混乱,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清亦置。参见“督理钱法侍郎”。
宋代科举考试的报考费。熙宁九年 (公元1076年) 每次参加科场应试,应举者除国子监三舍生外,均须交纳光监钱三贯,始得给牒应试,所收之钱充贡院和期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