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尚书省兵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兵部。掌兵器之官。西周设置,《散盘》说:“戎微父……散有十夫”(《三代》一七·二○·三——二二·二)。《说文》说:“戎,兵也。”
官名。北宋太宗至道元年 (995)置为东宫属官,主赞引之事,以左清道率府率兼。三年,真宗即位而省。天禧二年(1018)又置,仍以左清道率府率兼。仁宗即位,复省。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 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北魏时以他官平决尚书事、参议朝政的一种名义。乃宰相之任。《魏书·尉眷传》:“寻拜侍中、太尉,进爵为王。与太宰常英等评尚书事。”
官名。清朝盛京刑部长官。额设一人,满缺,秩正二品。总掌部务。
官名。隋朝陇右牧皮毛监属官,视从九品。
官署名。金朝置掌河仓漕运之事。章宗承安五年(1200)置于会宁府肇州。设提举领司事,䄮正五品,并兼本州同知。下设同提举一员,秩正六品,兼本州判官。勾当官掌催起运纲船。参见“漕运司”。
清代吏部的内部机构。《光绪会典》中作档房,《清史稿·职官志》则作清档房。掌管吏部档案。设官有清字堂主事二人,另外,《光绪会典事例》卷一四七《书吏事例》中有堂书九人,应是清档房与本房所属吏员。
见“太府卿”。官名。梁与北魏置太府卿,北齐改称太府寺卿,为太府寺的长官。隋唐宋沿置。见“太府寺”。
官名。即镇军将军的司马,位在长史之下,员一人。西晋时秩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仍五品上,北周定为五命。宋朝亦有其名,而罕除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