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成立后,于国民政府财政部置金融监理局,监理全国关于金融行政上一切事宜。内部分设三课;第一课,掌握审核银行的章程则例,检查银行业务及财产事项,监督银行纸币的发行及准备事项,关于银行其他
海关工务部营造科洋员,地位次于营造司。见“工务部”。
官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高宗纪》: 麟德元年(664)十二月“太子右中护乐彦玮、西台侍郎孙处约同知军国政事。”
官名。①历朝掌奉敕编修有关书籍的官员,又称编修官。宋朝始置,分设于国史院、实录院、枢密院,随事而设,无定员。明、清沿置。凡有编纂任务时则选任,事竣则罢。②翰林院官员。元朝置为翰林院国史馆属官。十人,正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法部,设承政、参议二厅,始置。每厅二人。掌襄理厅务。
①皇帝的亲近侍卫。《汉书·惠帝纪》: “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颜师古注引应劭曰: “执楯、执戟,亲近侍卫也。”秦、汉以郎中、中郎、侍郎等郎官执戟宿卫宫殿门户,故亦为郎官代称。② 武官名。
惩戒机关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司法官惩戒法》规定,凡司法官违背或废弛职务,有失官职上的威严或信用,均得依法惩戒。惩戒由司法官惩戒委员会议决执行。司法官惩戒委
官名。清太宗皇太极于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登基后设。八旗中每旗设二人,共十六人。与总管旗务之八大臣共理国政,掌察办本旗事务,审断词讼。
官名。为低级武职,偏裨之将。《新五代史·康怀英传》:“事朱瑾为牙将。”
官名。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顺治元年(1644)设,武职从一品。额定六员,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由散秩大臣、都统、护军统领、前锋统领、满大学士,尚书内特简。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