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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贼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置贼曹,主盗贼事。郡府亦置,《五行大义》引《洪范五行传》说:“贼曹共狱捕”。所掌与公府贼曹同。设有掾、史。贼曹掾见《汉书·薛宣传》; 《金石萃编》一九《竹叶碑阴》题名有中贼曹史、左贼(曹)史、右贼曹史。又《隶释》五《巴郡太守张纳碑》有贼曹史四人、右贼曹史一人。可见事务繁剧的贼曹有置史几员的。《隶续》二一《司马整碑阴》前载晋代门下诸职,有门下贼曹,后载列曹掾史,又有贼曹掾。前者管郡府侍卫,后者管郡内治安,其性质不同,故并置。北齐清都郡所属亦有贼曹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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