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郡王

郡王

爵名。隋朝始置。位在王下,从一品。唐定以封皇太子之子及异姓功臣,为九等爵第二等。从一品。唐五代后,分封甚滥。宋朝定为十二等爵第三等,位在嗣王下,国公上。辽亦置,有中山郡王、广平郡王等名目,均以封皇室子侄。金置,正一品,食邑五千户,实封五百户。并封广平郡王。末年为防御蒙古,曾封地方武装首领十人为郡王,合称十郡王。元沿置,改从一品。明朝为宗室封号,以封亲王嫡长子以外诸子。低于亲王一等。其府置官教授、舆膳各一人。清沿置,又称多罗郡王,并封予蒙古贵族,位在亲王下,贝勒上。


爵名。汉魏封王,以郡为国,未称“郡王”。至晋武帝封宣帝孙永为东莞郡王,这是郡王用做爵号的开始。隋爵分九等,郡王是第二等(《隋书·百官下·国王·郡王》);唐承隋制,爵分九等,郡王为从一品,食邑五千户、为第二等(《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司封郎中》);宋代爵分九等,一曰王、二曰郡王(《宋史·职官三·吏部·司封郎中》);金代郡王为正从一品(见《金史·百官一·封爵》);元、明略同前制;清代宗室封爵为十二等,第二等为多罗郡王,简称郡王(《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参看《唐六典·吏部尚书·司封郎中》。

猜你喜欢

  • 掌醢令

    官名。隋朝光禄寺掌醢署长官,置一员,从八品下,炀帝大业三年(607) 升为正七品。唐朝沿置,一员,正八品下。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明洪武八年(1375)改光禄寺为光禄司,置为

  • 左屯卫大将军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领军府为左屯卫,置一员为长官,正三品,总其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左威卫大将军。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复名左屯卫大将军。宋朝沿置,为环

  • 宣抚处置使

    官名。南宋初年置,以知枢密院事张浚充任,置宣抚处置使司于秦州,掌川陕、京西、湖北路宣抚之事,许以便宜行事,设属官如宣抚使。后设副使佐之,又设参议官专掌措置财用。官名。见“宣抚使司”。

  • 公府田曹

    公府诸曹之一。西晋杨骏为太傅时府内置田曹,设属一人。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田曹参军,南朝宋齐公府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则置田曹行参军。北周亦于大丞相府及都督中外诸军事府置田曹参军。

  • 左右清道卫

    东宫警卫机构。唐置,见“左右虞候府”。

  • 巡检司

    官署名。①掌管地方治安机构。宋真宗景德三年(1007)始置京东五路巡检司,其后各处分置,或置都巡检司。西夏沿置,仁宗天盛年间(1049—1069)不设。金、元沿置于京城及要害之处。明洪武二年(1369

  • 蕃大学院

    官署名。西夏置,不在官制序列中。有学正主其事,设博士。参“蕃汉二字院”。

  • 东织室令丞

    官名。见“织室令”。

  • 幕僚

    幕府中的僚属,也指地方军政长官衙署中的参谋、书记、顾问之类的佐官。《宋史·颜衎传》:“请自今藩镇幕僚勾得任台官。”宋孙光宪《北梦琐言三》:“李太师光颜……爱女未聘,幕僚谓其必选佳婿。”

  • 光锐将军

    见“十光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