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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

命妇封号。始见于晋。隋、唐用以封皇太子之女,视从一品。宋沿唐制。明、清用以封亲王之女。


封号。晋朝公主封郡者称郡主。见《世说新语·贤媛》及注。唐代太子女为郡主,从一品。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司封郎中》。宋代外内命妇之号有十四,其中第四为郡主。《宋史·职官三·吏部·司封郎中》。明、清皆有郡主。见《明史·职官五·驸马都尉》、《清史稿·职官一·宗人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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