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总局总办
官名。清末邮政总局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请简,以二品卿衔洋员充。掌司本局事务。
官名。清末邮政总局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请简,以二品卿衔洋员充。掌司本局事务。
即“永兴宫南面行官都部署司”。
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后朝廷给予谥号的规则,始于周朝,相传有周公谥法、春秋谥法等。秦朝废,汉朝复用,历代因袭。《史记·秦始皇本纪》 : “太古有号毋谥,中古有号,死而以行为谥。如此,则子议父,臣议君也。甚无
辽朝官署名。南面京官。置内省使、副使等职,掌上京内宫事务。
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由吏部发出除书,并送达受任者。在吏部留有底案。
官名。即左威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威卫将军。
学官名。宋、金、元置,见“教授”。
宋朝胥吏名。徽宗政和三年(1113),董正州军胥徒府史之名,废子城使等职名,改置都史、副史、介史、公皂、衙皂、散皂、上隶、中隶、下隶。
官名。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右尚方令置,为右尚署长官,二员。初为正八品下,玄宗开元 (713—741) 初升从七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参见“右尚署”。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以后,诸郡加置一员,位次太守,协助掌本郡政务;京兆、河南所置则谓之内史。官名。隋炀帝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而京兆、河南则称内史。见《隋书·百官下·罢州置郡》。清
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司各以员外郎为佐官。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