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邮政总局

邮政总局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设。掌理全国邮政事宜。置局长一人,总办一人,会办一人,下设总务、营业、稽核等股。


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清代设有驿站,在鸦片战争前,原以驿站递送军事文报,属兵部车驾司管理。鸦片战争以后,邮政大权渐被外国人所掌握。最初在各通商口岸设有外国信局,咸丰十年(公元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驻京各国公使的公文,都由总理衙门交驿站代寄。在海关总税务司迁京办公,海关自行开办邮务之后,此事又改由总税务司管理。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在各通商口岸又设立了送信官局。为寄递驻外使臣文报,又在上海专门设立了文报局。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元月,清政府在北京设立了邮政总局,各地设分局,但实权仍操在总税务司手中。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邮传部成立后,决定接管邮政,当时的总税务司赫德为了维持英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和解决与法国在华利益的矛盾,延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五月才办移交,并由法国人帛黎充任邮政总办。邮政总局属邮传部后,经营邮政事务,设局长、总办、会办等官。局内分设文牍、通译、稽核三股。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分设邮政总局和邮政分局等。北洋政府于交通部置邮政总局,掌理全国邮务行政。设总办、会办、副会办各一人,下设稽核、联邮、经画、秘书、供应、财务、总务、考绩各处和内地管理处,各设处长和协理处长一人。邮务人员分为邮务长、副邮务长、邮务员、邮务佐与邮务生各等,总局各处处长与以下人员、各地邮局局长和以下人员,均由上列各等相当人员充任;邮务员中分设洋员与华员。全国分划邮区,大致依各省区行政区划,于省会设置邮务管理局。但吉林、黑龙江为一区(哈尔滨),四川分为西川(成都)与东川(重庆)两区,北京(包括内、外蒙古)与上海各成一区,青海附于甘肃。管理局之下,各地分置一、二、三等邮局,下辖支局和代办所、村镇信箱。国民党政府交通部沿置邮政总局,局内分置总务、秘书、考绩、财务、稽核、经画、供应、联邮、汇兑、储金十处,设邮政总办、会办、副会办、处长、副处长、佐理员、事务员等。各邮区设邮务长、邮务员。

猜你喜欢

  • 刑部检校

    官名。见“刑部照磨”。

  • 入流

    品官制度。隋唐至明清各朝用指官吏由无品级到有品级的变化,也泛指取得品级的官吏。以从九品为入流界限。没有取得品级者则称未入流、不入流、流外。隋唐时吏员经过考铨以后可以递升为流内官,称为入流。宋代称进入仕

  • 辛者库

    满语。为清内务府管领下食口粮之奴隶。清初获罪之旗人及其家属常罚入辛者库,专执贱役。

  • 中央医院

    卫生署所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疾病之治疗预防以及医务人员的实地训练等事项。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三十日内政部修正公布的《中央医院章程》规定,本院置内、外、妇产、小儿、眼、耳鼻咽喉、

  • 司染署令

    官名。即司染令。

  • 太常寺司库

    官名。清朝太常寺设司库、库使各一人,掌管祭器仪服及祭祀所用的金钱出纳。见《历代职官简释》、《清史稿·职官二·太常寺》。官名。清代太常寺有寺库,置满司库一人,满库使二人,掌储藏金银祭器、祭品、果品及工程

  • 柏府

    即御史台。汉朝御史台(府)中有许多柏树。故称御史台为“柏府”或“柏台”。参看“御史台”条。

  • 外务大臣

    官名。清置,为外务部长官,掌管国际交涉,昭布德信,保护侨民,以慎邦交等。其佐官有副大臣、左右丞、左右参议、参事;其属有司务和郎中、员外郎、主事。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

  • 振远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与宁远将军等代旧“宁朔将军”; 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陈沿置,列为五远将军之一,拟五品。武官名。南朝梁陈置,

  • 林庙奉卫官

    官名。北洋政府置于曲阜孔子林庙,掌守护林庙。员额一人,下设奉卫三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