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简称职方司郎中。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郎中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掌断狱等。《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注:“《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案狱仁恕三人。”无害吏则指仁恕掾
行动敏捷、勇敢、刚强、果断的官吏。《后汉书·王吉传》:“专选剽悍吏,击断非法。”
文书名。明清下级官府向上级官府请示公务时使用的正式上行文。只能申报给直接上级,并要求上级有所批示,不得越级使用。
官署名。辽朝军事指挥机构。隶左皮室军。平时守卫宫帐,战时出征。设详稳等职。
官名。清末巡警部置消防队,为全国最高消防组织,专司救火并分掌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为主官,由巡警部选派司员兼任。其下设统带官一人,帮带官一人,五品警官兼队长三人,六、七品警官各六人,八、九品警官各八人
军事教官名。宋神宗时置,掌训练考核军士武艺。数年后废。军职名。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选择使臣,于每年春秋分别考核在京殿前司与马步军司所属军士的武技,称为巡教使臣,元丰时罢废。
官名。清末海军长官。宣统元年(1909)设。一人,正二品,海军副都统加海军正都统衔充。职督率巡洋、长江二舰队。
见“十光将军”。
官署名。北齐鸿胪寺始置,有令、丞,又有奉礼郎三十员。隋朝有令二员、掌仪二十员。唐朝置令、丞各一员,掌凶礼丧葬之具,又有司仪、掌设、斋郎、幕士等属员。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明洪武三十年(1397)改殿庭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