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市监
①官署名。即少府监所统互市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互市监。②官名。即互市监长官,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互市监。
官署名,亦为官名。唐置,见“互市监”。
①官署名。即少府监所统互市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互市监。②官名。即互市监长官,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互市监。
官署名,亦为官名。唐置,见“互市监”。
官署名。晋置此官署,其长官称都官郎,掌管军事刑狱等。见《晋书·职官》,参看“都官”条。
官名。南宋御营使、都督、宣抚使的高级属官,参预谋划军事。军事幕职名。宋御营使、都督、宣抚等所属高级军事幕职,掌参预军事谋划。
官名。清置,掌督运粮船,管束运军,查禁迟延、侵盗、搀和等弊。由总漕与各省督抚共同选派。见《历代职官简释·押运同知通判》。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元置,为上林署令丞的佐官,见“上林署”。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员升迁,奉旨由部开列名单题请而授官之例。清制,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侍郎、翰林院掌院学士、总督、巡抚、学政、布政使、按察使缺,各不俟开例具题,即奉特旨补放
官名。即“左街大功德使”。
官署名。金朝置。掌酒业酿造及税收。设在课不及二万贯之地。置都监、同监各一员,领院务事。不及千贯之院务仅设都监一员。参见“酒使司”。
郡治(政府)不在的县。一郡管几县,郡政府只能设在一县,郡政府不在的其余几县,称为下县。《汉书·文翁传》:“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为学官弟子。”注:“师古曰:学官,学之官舍也。下县,四郊之县,
官名。南朝宋置。《南齐书·虞愿传》:“(宋明帝)体肥憎风,夏月常著皮小衣,拜左右二人为司风令史,风起方面,辄先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