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废
任官制度。明朝保举官吏制度。指因过犯免官后,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
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因坐事斥免,因急才而荐擢者,称为起废。
任官制度。明朝保举官吏制度。指因过犯免官后,因急用人才而荐举擢用之法。明中叶以后间有用此法者。
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官员因坐事斥免,因急才而荐擢者,称为起废。
即“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元置,秩从三品,员额六人,为武备寺的副长官。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亦称“东北路都统所”、“东北路行军都统所”。天祚帝天庆四年 (1114) ,以守司空萧嗣先为东北路都统率兵远征女真,天庆七年(1117),有东北路行军都统奚霞末。皆设司治事,
宋朝乡役名。神宗时行保甲法,每五十户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人,负责治安。后改二十五户为一大保,以大保长取代原乡役耆长。
官名。春秋时郑、战国滕国等置、掌理馆舍接待宾客。《左传·昭公元年》: “敝邑馆人之属也。”杜预注: “守舍人也。”《孟子·尽心下》: “孟子之滕,馆于上宫。有业履于牖上,馆人求之弗得。”
官名,西汉置,或说掌制陶瓦。属少府,有丞。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少府,掌囚徒罪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
官名。明朝鸿胪寺副长官。分左、右,各一人,从五品,佐寺卿掌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之事。建文(1399—1402)时曾升为正五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掌军衡司事。
即长官。《墨子·尚贤中》:“贤者举而上之,富有贵之,以为官长。”《汉书·武帝纪》:“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诏曰……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注;“谓郡之守尉,县
军府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骠骑府置,为府兵组织系统一大变更。每府长官称鹰扬郎将,置一员,副长官称鹰扬副郎将,一员,各有司马及兵、仓两司。领亲、勋、武三侍,为内军鹰扬府; 外军鹰扬府,则分隶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