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襄政务王大臣
见“八大臣”② 。
见“八大臣”② 。
官名,三国魏置,属太史令,掌观测天象。晋沿置。见《历代职官表·第三十一表》。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经济事项。下设干事。
官署名。清初“内三院”之一。顺治二年(1645)将原设翰林院裁撤,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原内国史院遂改称“内翰林国史院”,长官称“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为内阁。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内
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置经承二人,办理文移事务。
即“民曹郎”。
海关征税部内班洋员。掌医疗之事。见“征税部”。
官署名。隋置,见“领左右府”。
官名,俸中二千石,掌四方归降的少数民族;在郊庙祭祀时,掌赞导,请行事;诸王入朝郊迎时,掌礼仪;皇子封王,掌赞授印绶;封拜诸侯和诸侯嗣子及封四方少数民族头领时,掌召拜;王死,使吊祭及拜王嗣。有丞一人,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由武备监改置,与卫尉院并立。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升武备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复为寺。掌兵器制造、收储、给发。置卿四员,正三品;同判六员
太平天国选用人才的方式之一。太平军在行军途中和攻取郡县之后,必贴出布告,招揽有一技之长的人才,送入天京诏书衙量才录用。有些地方还专设局、馆,以为延揽人才之用。如李秀成在苏州设立书局,在杭州改抚局为招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