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赐命

赐命

又称“锡命”。春秋时期君主对臣子赏锡物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左传·成公十三年》: “君来赐命曰: ‘吾与女伐狄’。”

猜你喜欢

  • 算法馆

    见“算学”。

  • 州长

    ①周朝州府最高行政长官。《管子·立政》:“分国以为五乡,乡为之师; 分师为五州,州为之长。”一说即“州伯”,是为二百一十国之长。《礼记·王制》:“天子于千里之外设方伯。二百一十国为州,州有州伯。”《礼

  • 整饬兵备道

    见“兵备道”。

  • 训导主任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训导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训导事宜。

  • 县光迎功曹

    县纲纪吏名。北齐置,见。州迎西曹”。

  • 刑民科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各级审判厅的设废、辖区变更,稽核检察事务,以及各类案件的统计上报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 一人,二等科员一至四人。

  • 遥辇乣将军

    官名。见“遥辇乣详稳司”。

  • 厩牧署

    官署名。北齐置,隶太子仆寺,有令、丞。隋朝置令一员。唐朝沿置,令一员、丞二员,掌东宫车马、闲厩、牧畜,又有典事四员、翼驭十员、驾士十五员、兽医十员、主酪三十员。

  • 拯危急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掌急救受伤官兵。

  • 地籍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地政署,办理地籍整理事务。以处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