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居其位而不治其事,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吏。《汉书·朱云传》:“云曰: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
官名。汉朝时西域龟兹国置,员三人。官名,西汉时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为低级武官,掌领兵御匈奴等胡人。《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击胡侯、却胡都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却胡君三人,译长四人。”
官名。清朝八旗下级武官。设于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三旗包衣前锋营,以及火器营、健锐营等诸军营。以冠为金顶蓝翎故名。均为正九品。属护军者十五人,掌治营务。属前锋营者十二人,掌习马上技艺。属火器营者一百二
官名。宋置,属三司。掌文武官诸司、诸军给受俸料,批书券历,诸仓库案验而后发放。员额一人,以京朝官充任。
农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管北平旧档案及署内器物,特设北平档案保管处。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八月十五日公布的《农矿部北平档案保管处组织规则》规定,本处的职任除保管旧档案及署内器物外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掌征伐。《后汉书·陈俊传》:“其秋,大司马吴汉承制拜俊为强弩大将军,别击金门、白马贼于河内,皆破之。”武官名。东汉置,掌征伐。陈俊曾任此职,见《东汉会要·职官一》。
官名。见“公府西曹”。
官名。北齐置,皇帝侍从武官首领之一。属领左右府,下统左右备身副都督、左右备员五职、左右备身等,掌宿卫侍从。从四品上。
官署中掌刑事判牍者称刑名,或刑席,也称刑名师爷。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杀伤斗殴窃盗等词讼。
官名。见“司仪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