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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职

官制用语。北宋前期,外任官带三馆及诸殿、阁职名。称为贴职。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宰执资格者带观文、资政、端明学士,侍从资格者带诸阁学士,余官带侍制、修撰、直阁,武臣带閤门宣赞舍人,皆称为贴职。每月领取一定数量添支钱,后改称贴职钱。


宋初承唐制置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分掌藏书、校勘经籍及修史之事,合称三馆;又置秘阁、龙图阁等藏三馆真本及皇帝御集。三馆与诸阁所置修撰、直馆、直阁、校理、校勘、检讨诸职,称为馆职。他官带馆职者,称为贴职,贴为附益的意思。宋初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直秘阁三等。元丰改制,不置昭文馆与集贤院,史馆并入著作局,惟以直秘阁为贴职,不经考试而任命,只作为恩数而已。政和以后增为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秘阁修撰、直龙图阁、直天章阁、直宝文阁、直显谟阁、直徽猷阁、直秘阁九等。多授给大臣子弟、姻戚,钱谷文俗之吏亦有得之者,不为士大夫所重。孝宗淳熙中九等贴职著为令。后又续置直敷文阁、直华文阁、直宝谟阁、直宝章阁、直显文阁,地位在徽猷阁下,直秘阁上。南宋时集英殿修撰用以尊宠六部权尚书之补外官者,下待制一等;直阁为任帅臣、监司者贴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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