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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院

科举考试场所。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以考功员外郎望轻,移于礼部,以侍郎主其事。宋仁宗以前,借用太常寺、国子监或武成王庙为考场。宋徽宗崇宁 (1102—1106) 至政和 (1111—1118) 间,礼部及各州皆建。建于礼部者掌各地解送进士、诸科举人名单和家状、保状、试卷,负责核对其乡贯、举数、年龄等。平时以朝官一员主判,开科场时,则罢主判官,另委官知贡举,以防请托。试毕,以合格举人奏名朝廷,筹备殿试。明、清亦建为京师及各省乡、会试之场所。院中除考生应考号舍外,还设有公堂、监试厅、弥封所、受卷所、供给所、誊录所、对读所及供同考官居住阅卷的会经堂、东西经房等。


科举考试的机构和场所。唐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始置礼部贡院,为礼部主管省试的机构和场所。宋崇宁至政和年间,礼部和各州均建贡院。礼部贡院主管各路州、军所解送进士科与诸科应试者的名单和家状、保状、试卷,并掌核对乡贯、举数、年龄等。平时以朝官一员主判。遇科举考试年分,由朝廷派知举官主持礼部试, 原主判官即罢任。试毕,将礼部试合格者的名单奏报朝廷,筹备殿试。贡院内部机构有封弥院(所)、誊录院(所)、对读所、编排所、别试所、过落司等。清制,礼部与各省均有贡院,分别为会试与乡试的处所。其大堂的东西侧为外帘,供管理考场的人员居住;后为内帘,供考官居住,贡院两旁建有号舍,供应试者居住。贡院外墙铺以荆棘,故称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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