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繁调简
任官考核制度。明朝官吏考核后,凡能力与其职事繁简不相当者,于品内互调。其繁简之别,在外税粮十五万石以上之府,七万石以上州,三万石以上县,王府、三司所在地,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防冲安供给之处及在京诸司均为繁,下府、州、县及僻静之处为简。
任官考核制度。明朝官吏考核后,凡能力与其职事繁简不相当者,于品内互调。其繁简之别,在外税粮十五万石以上之府,七万石以上州,三万石以上县,王府、三司所在地,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防冲安供给之处及在京诸司均为繁,下府、州、县及僻静之处为简。
官署名。①辽朝皇帝宫卫禁军。亦称“墨离”。②辽朝各宫帐管理宫分人的行政单位。
官名。魏设五兵尚书,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别兵为五兵尚书之一,掌管胡骑、越骑等。后来晋和除北周北魏外的南北朝都沿用此制。参看《宋书·百官志》和《通典·职官》。
官署名。隋开皇中置,设将军各一人,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之事。所属各有郎将二人,校尉、直长各三十人,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曹参军,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炀帝时职官设置有所变动,改将军为郎将,各置一
清朝州同之别称。
官吏所居官署及其值宿退息处。《周礼·天官·宫正》:“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史记·吴王濞传》:“治次舍,须大王。”
官名。即鼓吹丞。
官署名。元置,掌织诸王百官所用缎匹。其官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见《元史·百官一》。
官名。 吐蕃副相, 曰论茞扈莽, 置一人, 与大相、都护、内大相、内副相、小相、整事大相、副整事、小整事共任国事。
官名。参见“左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秩正二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总督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官署名。金朝置。凡州府所募射粮军、牢城军,每五百人为一指挥使司。设使掌本司事。分为四都,都设左右什将、承局、押官各一人。如本处军员不足,三百人或二百人亦设指挥使,百人则止设军使,百人以下立为都,不及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