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旨
见“诏”①。
见“诏”①。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三百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彩”。
参见“工曹”。
官名。秦置。入汉因之。属廷尉,秩千石。东汉省。参见“廷尉左监”。官名,秦汉皆置,俸千石,掌逮捕审判罪人。东汉省右监而留左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志二·廷尉》。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机构。设于武宗至大元年(1308),置司于旺兀察都 (今河北张北县北),掌修建中都等务。四年,罢。
官名。北周置,司卫上大夫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即太子右内率府副率,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右内率府副率。
官署名。南宋于太平州、镇江、建康府、利州、鄂州等处置,各设监官一人,掌各地粮料之事。
扶尉为扶尉郡或扶尉大夫的省称。王莽分三辅为六尉郡,茂陵、槐里以西至汧十县为扶尉郡,郡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大夫的官署称大夫府,在长安城西。见《汉书·王莽传》、《三辅黄图》。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开元十五年(公元727年)诏举,邓景山及第。
使职名。即同和院使,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改。